辽宁省兴城市是辽宁省葫芦岛市代管的县级市,是全国闻名的旅游度假胜地。集山、泉、城、海于一体。山是首山,泉是温泉,城是明代古城,海是渤海湾的兴城海滨。兴城市位于葫芦岛市的东部,在辽东湾西岸,居辽西走廊中段。东南濒临渤海,西南依六股河与绥中县相邻,西北与建昌县接壤,北与东北毗邻葫芦岛市。地处东经120°06′至120°50′,北纬40°16′至40°50′之间。全市面积2147平方千米,人口61万。邮政编码125100。市人民政府驻兴海路三段11号。兴城市交通发达。沈山线铁路和京哈线斜穿市境东南部,魏塔线铁路横贯境风北部,以兴城市为中心,县乡公路呈放射状通往各乡。海滨建有小坞渔港。
兴城保密协议
1.保密范围:
财务信息:包括收款、存款、付款、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,以及各项销售费用、利润数据、种类凭证、各项报表等。
客户资料:包括客户名单、产品信息、采购资料等。
经营信息:包括公司的方针、策略、发展方向、技术秘密、研究开发记录、技术报告、技术文档等。
合同信息:包括合同及分包商合同、协议等。
2.保密义务:
双方同意,在委托期间以及委托结束后,未经对方书面同意,不得公开发表或向其他人泄露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不得为其他目的使用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不得复印、转移含有商业秘密的资料。
3.保密期限:
保密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,并可能设定具体的保密期限。
在某些情况下,即使委托关系结束,保密义务也可能继续存在。
4.保密费用:
在委托期间,委托方可能需要向受托方支付保密费用,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应在协议中明确。
5.违约责任:
如果一方违反保密协议,需要承担违约责任,包括赔偿损失等。
6.其他条款:
保密协议还可能包含其他条款,如争议解决方式、法律适用等。